横琴润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对荣成大龙海运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2019年10月31日,该资产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640,366.16元以及美元1,900,000.00元(金额以实际为准)。
参与公开转让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中国居民,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我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中介机构以及关联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如对本次处置有意向或任何疑问、异议请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鲁先生,联系电话:755-82779569,电子邮箱:cmluk@crc.com.hk;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神奈金融大厦15F。
对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方式:邮箱地址:cmwangr@crc.com.hk。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横琴润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标的债权清单
债务人 名称 |
截至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债权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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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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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大龙海运有限公司 |
2,640,366.16元人民币 |
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计算 |
荣成大龙海运有限公司 |
950000美元 |
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计算 |
荣成大龙海运有限公司 |
950000美元 |
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计算 |
担保人名称 |
荣成市西霞口实业总公司、山东省荣成市东都轮船公司、山东西霞口水产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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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物 |
位于荣成市西霞口村权证号2006003326、2006003327、20006003320、2006009469、2009001857、2006003430房产及权证号荣国用(2001)第04213号、荣国用(2015)第04342号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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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另根据(2009)威商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37212元,由被告荣成大龙海运有限公司及被告荣成市西霞口实业总公司负担;根据(2009)威商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80741元,由被告荣成大龙海运有限公司、山东省荣成市东都轮船公司及被告荣成市西霞口实业总公司负担;根据(2009)威商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79211元,由被告荣成大龙海运有限公司、山东西霞口水产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荣成市西霞口实业总公司负担。 另,诉讼律师费110000元。 |